农村常用基本法律常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02

1.农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农民本身也是公民的一部分,因此,农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承担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基本权利包括如选举权、被选举权、接受教育的权利、人身不可侵犯的权利、宗教自由的权利等。民商诉讼律师提及基本义务包括计划生育的义务、扶养未成人的义务、赡养老人的义务等。


2.农村民主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一是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应定期召开村民会议;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可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二是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三是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党章的规定,对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负责人,进行民主选举。

3.哪些村政事务应向村民公开?

村务公开,是指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包括村里的财产和财务收支,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提留统筹方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集体土地和经营实体的承包,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资奖金和功绩过失情况及其他公共事务,等等。当前,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


4.村民委员会是一级政府吗?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府,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村民委员会主要是干什么的?

民商诉讼律师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管理本村的土地和其他集体财产、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民商诉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