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法律小知识,您不了解一下吗?

发布时间:2020-03-17

法律知识是很严肃认真的,有趣的是解读知识的人。下面贵州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且有趣的法律小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 给别人借款只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2. 男人强奸男人,不会被判强奸罪,但是算故意伤害。女人强奸男人更不构成强奸罪,但女人帮助男人强奸女人,算强奸罪的帮助犯。


3. 女朋友和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答案是必须先救你妈。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们领了证再来问这个问题才有意义。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4. 对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恶性事件,法律说了,正当防卫,打死也没事儿。


5. 女人被强奸之后喜欢上了男人,甚至结婚了,那么男人依旧成立强奸罪。


6. 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杀人。


7. 14岁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负任何责任,14到16岁犯8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旧要负刑事责任。


8. 女人以为男人会给自己好处然后发生了关系,结果男人没有给她好处,女人没法控告男人强奸。也就是说,如果女的被骗,和男人发生性关系,是不能告对方强奸的。


9. 18岁就可以判死刑了。


10. 如是不满14岁,即使女方承诺,依旧按强奸算。过了14,再嫩的女孩都是法律上的妇女了。


11. 安乐死是非法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杀了吧”然后你就把人家杀了,你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手砍了吧”结果你把人家手砍了,你还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扇我一巴掌”然后你扇了人家一巴掌,嗯,这个没关系,不过要是打得人家桃花满天开就另当别论。


12. 如果有人说“这是我的劳斯莱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后你去砸了人家的车,这个没有关系,当然,前提是劳斯莱斯确实是人家的,这说明,相比于人身健康,法律对于财产的保护就赋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你对小孩子说“把压岁钱给蜀黍吧,蜀黍给你存在银行攒起来”然后你拿去消费了,这是盗窃罪……


13. 遇事就请个律师吧,不要过分相信自己有什么关系等等。


14. 如果你因为一时冲动犯了罪,一定要尽一切可能挽回,自首也好,抢救被害者也好,只要不像药家鑫那样子闹得那么大,这些行为都会减刑的。


15. 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会被追究包庇罪。这里是包庇,不是教唆。

16. 要在一切你觉得可能出问题的时候保留证据,太重要了。


17. 签合同时一定要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后来有了麻烦, “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18. 贵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行为。


19. 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0. 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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