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找工作,你需要知道这些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16

又是一年毕业季,应届生又要找工作了,这里贵州律师事务所祝大家都能找到好工作。同时,也为毕业生准备了一些适合应届生的法律知识,大家记得学习收藏,以免再找工作的时候被不良企业侵犯利益。


1. 三方协议是什么,具有什么法律效益。

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在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问题,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失效。


2. 试用期限是随意约定的吗?

当然不是。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来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试用期限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内。所以有些企业所说的,试用期满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对的,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时签订劳动合同也要把试用期包含进去。

4.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要辞职,需要履行使命手续?

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5. 试用期工资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档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是贵州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找工作时可能会用到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贵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