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以来我国一直在不断的加大对于法律制度的建设以及法律意识的宣传,社会上的人们也越来越习惯于运用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即使是如此对于一些法律性质的常识比如隐私权等,人们却没有太多的了解,那么单位门卫搜查汽车合法吗?贵州律师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果在单位门卫工作的范围之内,并且单位门卫事先经过了自己的同意,是可以的, 如果是强行的搜查汽车其行为构成违法,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如何处理非法搜查行为?
1、侦查人员在执行搜查任务时,没有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的搜查手续或程序,如搜查未出示搜查证、或未请见证人到场,搜查妇女时不是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等等,属于合法搜查中出现的违法现象,对于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可由其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搜查证是搜查时必须具备的法律凭据。搜查证应当写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搜查的处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机关、执行人员姓名及搜查日期。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在场,同时还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时,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见证人也必须是女的,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2、如果行为人出于善良的动机并经被搜查人同意而实施了非法搜查他人人身或住宅的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第三种情况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由行为人单位或有关部门出面调处,受害人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权益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是严格保护任何一个公民的隐私权的,所以即使是单位的门卫,也没有权利随意的搜查单位内职工的汽车,当然如果是职工本人同意进行搜查的那么当然不违法, 而如果遇到强行搜查的可以联系律师处理,贵州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联系贵州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原告童庆平(反诉被告)与被告何达(反诉原告)、第三人陈兴其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2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童庆平(反诉被告)及其代理人童庆丰、被告何达(反诉原告)的代理人唐俊、第三人陈兴其及其代理人王德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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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丁瑞兰因与被上诉人吕贵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19)黔0103民初477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