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原告贵阳新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都匀市东方聚友汽车服务中心、第三人吴武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案扣除公告期间的相应审限。2019年12月24日,原告书面向本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