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中,聘请有常年法律顾问的比例是比较低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许多企业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认识存在着许多误区。
很多案件,简单地对照法条,完全符合,都能对的上,但就是觉得没有道理。这时,就对法律产生了疑问。比如,喝酒以后,家属生了急病,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开车送家属去医院,是否认定为醉驾犯罪?
对于热爱诉讼业务的律师来说,法庭是我们比较好的舞台,没有过硬的质证和辩论水平,很难称之为优秀。但实践中,我们都有体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些证据的缺失,非诉讼技巧可以弥补。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死磕是不明智的,律师若还局限在法庭,也是难以有所作为的。道理很简单,打不赢,不代表谈不成。谈判,作为民商事诉讼的第二战场,其作用不可小觑,“能力”加“努力”,可以“谈”出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