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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华/副主任律师、合伙人 男,1953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 金国华律师于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在济仁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曾担任贵阳华丰帆布厂副厂长、 党总支成员、贵阳市南明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2000年起在贵州济仁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副主任、合伙人。在执业期间,着重于对《公司法》、 《合同法》的学习和研究。曾担任贵阳市商业银行、贵阳市口腔医院、贵州白云朝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 州省武警总队、贵州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2006年起担任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 第四届仲裁员。在多年的律师执业工作中,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勤勉敬业,努力 维护好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顾问单位及委托人的信任及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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